附件1:
( — 學年)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
基本情況
| 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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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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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出生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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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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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民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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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入學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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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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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學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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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聯系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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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證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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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情況
| 成績排名: / (名次/總人數)
| 實行綜合考評排名:是□;否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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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修課 門,其中及格以上 門
| 如是,排名: / (名次/總人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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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期間主要獲獎
情況
| 日期
| 獎項名稱
| 頒獎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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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理由(200字)
| 申請人簽名(手簽)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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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: 院系: 學号:
推薦理由
(100字)
| 推薦人(輔導員或班主任)簽名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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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
(系)
意
見
| 院系主管學生工作領導簽名:
(院系公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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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
校
意
見
| 經評審,并在校内公示 個工作日,無異議,現報請批準該同學獲得國家獎學金。
(學校公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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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表: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0年版
《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》填寫說明
各高校從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網站(http://www.xszz.cee.edu.cn)下載或複印《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》,組織人員認真填寫。
1.表格為一頁,正反兩面,不得随意增加頁數。表格填寫應當字迹清晰、信息完整,不得塗改數據或出現空白項。
2.表格标題中學年的填寫為評審工作開始所在學年的上一學年。如2010年秋季學期填表,應填寫“2009-2010學年”,以此類推。
3.表格中“基本情況”和“申請理由”欄由學生本人填寫,其他各項必須由學校有關部門填寫。
4.表格中學習成績、綜合考評成績排名的範圍由各高校自行确定,學校、院系、年級、專業、班級排名均可,但必須注明評選範圍的總人數。
5.表格中“申請理由”欄的填寫應當全面詳實,能夠如實反映學生學習成績優異、社會實踐、創新能力、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别突出。字數控制在200字左右。
6.表格中“推薦意見”欄的填寫應當簡明扼要,字數控制在100字左右。推薦人必須是申請學生的輔導員或班主任,其他人無權推薦。
7.表格必須體現學校各級部門的意見,推薦人和學校各院系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同志必須簽名,不得由他人代寫推薦意見或簽名。
8.表格中“學校意見”欄必須加蓋學校公章。設立院(系)的學校必須加蓋院(系)公章,不設立院(系)的學校,必須在“院(系)意見”欄中說明。表格中凡需簽名之處,必須由相關人員親手簽寫。
9.表格上報一律使用原件,不得使用複印件。學生成績單、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隻需經過學校審查,不需随表報送。上報材料經評審後不予退回,各高校根據需要自行準備存檔材料。